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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体制  

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基本上是省、县、乡三级建制:

    ——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按照宪法的规定,国家在必要的时候可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

目前,全国共划分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见下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简表

 

政府所在地

   

(万平方公里)

2001年底人口

(万人)

北京市

北京

1.68

1383

天津市

天津

1.13

1004

河北省

石家庄

19.00

6699

山西省

太原

15.60

3272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

118.30

2377

辽宁省

沈阳

14.57

4194

吉林省

长春

18.70

2691

黑龙江省

哈尔滨

46.90

3811

上海市

上海

0.62

1614

江苏省

南京

10.26

7355

浙江省

杭州

10.18

4613

安徽省

合肥

13.90

6328

福建省

福州

12.00

3440

江西省

南昌

16.66

4186

山东省

济南

15.30

9041

河南省

郑州

16.70

9555

湖北省

武汉

18.74

5975

湖南省

长沙

21.00

6596

广东省

广州

18.60

7783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

23.63

4788

海南省

海口

3.40

796

重庆市

重庆

8.20

3097

四川省

成都

48.80

8640

贵州省

贵阳

17.00

3799

云南省

昆明

39.40

4287

西藏自治区

拉萨

122.00

263

陕西省

西安

20.50

3659

甘肃省

兰州

45.00

2575

青海省

西宁

72.00

523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

6.64

56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

160.00

1876

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

0.1092

667(2000年中)

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门

0.0024

44(2000年中)

台湾省

 

3.60

2228(2000年底)

台湾省  

    台湾省位于中国大陆东南的海面上,东临太平洋,西隔台湾海峡与福建省相望,包括本岛、临近属岛和澎湖列岛等80多个岛屿,总面积3.6万平方公里。台湾古称夷洲、流求。大量的史书和文献记载了中国人民早期开发台湾的情景。从公元十二世纪中叶开始,中国各朝代政府在台湾先后建立了行政机构,行使管辖权。台湾社会的发展始终延续着中华文化的传统,即使1894年甲午战争台湾被日本侵占后,这一基本情况也没有改变。194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政府重新恢复了台湾省的行政管理机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原在大陆的国民党当局退据台湾;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美国派遣第七舰队侵入台湾和台湾海峡,并于1954年同台湾当局签订《共同防御条约》,造成了台湾同祖国大陆分离的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中美两国发表"上海公报"。1979年1月1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并声明与台湾当局"断交",废除《共同防御条约》以及从台湾撤军。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政府出于对整个国家民族利益与前途的考虑,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实事求是、照顾各方利益的原则,提出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这一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的要点是:争取和平统一,但是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积极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各项交流,早日实现两岸直接通邮、通商、通航;通过和平谈判实现统一,在一个中国原则下什么都可以谈;统一后实行"一国两制",中国的主体(中国大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统一后台湾实行高度自治,中央政府不派军队和行政人员驻台;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应由中国人自己解决,不需借助外国力量。上述方针和政策,贯彻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立场和精神,也充分尊重了台湾同胞当家作主、管理台湾的愿望。

    自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以来,中国政府坚决执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主张通过谈判实现统一,倡导海峡两岸直接"三通"(通邮、通商、通航),并主动采取了一系列推进两岸关系发展的措施,特别是在经济方面,敞开大门,欢迎台商来大陆投资和从事贸易活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还积极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科技、文化、体育、学术、新闻等各领域的双向交流;授权民间团体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同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建立联系,进行经济性、事务性商谈。1992年,两会达成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1993年4月在新加坡举行的两机构首脑"汪(道涵)辜(振甫)会谈,标志着两岸关系发展迈出了历史性的重要一步;1998年10月辜振甫董事长来上海、北京参观访问,同汪道涵会长达成了两会决定进行包括政治、经济各方面内容的对话等四点共识。

    199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发表了《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进一步阐述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内涵,提出了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海峡两岸和平谈判可以分步骤进行、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寄希望于台湾同胞、欢迎台湾各党派及各界人士来大陆参观访问并交换有关两岸关系与和平统一的意见、双方领导人以适当身份互访等八项主张。

    江泽民提出的上述八项主张,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一贯性和连续性,体现了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统一的决心和诚意,受到了海内外中国人的热烈欢迎,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随着中国政府相继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全中国人民迫切期望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地区位于中国东南海岸,珠江口之东,与广东省的深圳市毗邻,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总面积1092平方公里。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被英国占领。根据1984年12月19日中英签署的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两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如期举行了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从而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1990年4月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开始实施。这个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教育体制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中国政府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一国两制”就是在中国统一的国家内,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港人治港”就是由香港人自主管理香港,中央不派官员到特区政府任职;“高度自治”就是除外交、国防事务由中央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充分自主地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力,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民主政治体制。香港特别行政区最主要的机构是:行政长官、政府、立法会和终审法院。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既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又是特区政府的首长,这两重身份使他具有广泛的职权。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政府任命;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

    ——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自由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的运作机制主要体现在财政、金融、贸易、工商业、土地契约、航运、民用航空等领域。作为单独的关税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其他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贸易协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制定有关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和医疗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政策。这些方面的民间团体和组织可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国际的有关团体和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并可根据需要冠用“中国香港”的名义参与有关活动。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四年多来,受到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全球性经济不景气的影响。但在首任行政长官董建华(2002年7月就任第二任行政长官)带领下,特区政府稳妥地处理了一系列对香港政治、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和问题,维护了香港的稳定与繁荣。现在,香港仍一如既往,保持着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物流和旅游等领域的中心地位,并继续向世界展现出它的良好前景。

    

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门地区位于广东省珠江口西岸,与香港相距40海里,包括澳门半岛、凼仔岛、路环岛,总面积24平方公里。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553年,葡萄牙人通过贿赂广东地方官吏获准在澳门码头停靠船舶进行贸易;1557年,葡萄牙人进入并开始聚居澳门;1840年鸦片战争后,葡萄牙人又乘清朝政府战败之机,相继侵占了澳门南面的凼仔岛和路环岛。

    对于澳门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贯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在1986年6月到1987年3月期间,中葡两国政府代表团经过四轮会谈达成协议,并于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

    根据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1999年12月20日两国政府如期举行了澳门政权交接仪式,中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与此同时,澳门特别行政区宣告正式成立,1993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开始实施。按照这个基本法的规定,中国政府在澳门实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澳门特别行政区拥有的高度自治权,以及它所实行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教育体制等,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类似。

    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首任行政长官何厚铧和特区政府恪尽职守,使得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治安状况较过去也有了明显好转。

城市  

    2000年底,中国城市总数为663个。在这些城市中,城区人口在200万以上的有13个,100万到200万之间的有27个,50万至100万的有53个,20万到50万之间的有218个,20万以下的有352个。中国的城市,有的是伴随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而繁荣起来的工业城市,有的是具备良好对外开放条件的港口城市,有的是历史文化名城。

    13个人口在200万以上的城市有:上海-986.2万;北京-760.7万;重庆-660.9万;天津-532.5万;武汉-441.1万;哈尔滨-435.0万;沈阳-433.3万;广州-436.1万;成都-345.9万;南京-309.5万;长春-287.8万;西安-285.8万;大连-275.4万。

    在城市规划中,中国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方针。50万人口以下的中等城市和2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发展很快,对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则在其周围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卫星城镇。

    北京市 中央直辖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城市人口760.7万。它既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又是文化、科学、教育中心和交通枢纽。北京坐落在华北平原北部边缘,西、北、东三面环山,东南部为平原。这里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春季短促,夏季多雨、空气湿润,冬季漫长寒冷,而秋季是最为宜人的季节。

    早在西周时代,这里就已经建立起城市,称"蓟"。战国时代,它成为燕国的国都。以后的一千多年间,蓟城一直是中国北方的一个军事重镇和贸易中心。到公元十世纪初,这里是辽的陪都,称燕京。从公元1115年到1911年,由于金、元、明、清几个封建王朝都以北京为国都,使中国文化得以在此积淀,留下了许多属于"世界之最"的历史遗产。有作为北京象征,也是中国象征的天安门城楼和世界最大的城市广场天安门广场;有世界最大、最完整的古建筑群故宫(旧称紫禁城);有被称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八达岭长城……其中,故宫、长城、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颐和园、天坛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1949年北京被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后,特别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北京城市建设发展速度惊人,面貌日新月异。如今的北京,道路如织,高楼林立,既保留了古都风貌,又显示出现代风采,它已成为一座名副其实的国际大都市。

    上海市 中央直辖市,是全国最大的城市,城市人口986.2万。它位于中国大陆海岸线的中部,长江入海口,地理位置极为优越。作为中国重要的综合性工业基地和海港,上海在全国国民经济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主要工业门类有冶金、机械制造、造船、化工、电子、仪表、轻工、纺织等,商业、金融业、远洋运输业也很发达。现在,与上海老市区一江(黄浦江)之隔的浦东新区正在大力开发建设。浦东新区开发和开放的总目标是: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建成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外向型、多功能、现代化的新区,为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城市奠定基础。

    天津市 中央直辖市,中国北部的主要工商业城市,城市人口532.5万。它距北京约120公里,是中国远洋运输、近海运输和对外贸易的重要港口。天津的传统工业有钢铁、机械制造、化工、电力、纺织、建材、造纸、食品;新兴的工业门类有造船、汽车、石油开采、石油加工、拖拉机、化肥、农药,以及手表、电视机、照相机等。

    重庆市 中央直辖市,中国西南地区最大的工商业中心和长江上游水陆交通枢纽,城市人口660.9万。重庆是一座综合性工业城市,钢铁、化学、电力、汽车、机械、造船、建材、纺织、食品、医药等工业十分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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