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大地 >> 中国简况 >> 人口与民族

人口现状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2001年底,中国总人口为 127627万人(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约占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

中国也是世界上人口密度较高的国家之一,每平方公里的平均人口密度为133人。但分布很不均衡:东部沿海地区人口密集,每平方公里超过400人;中部地区每平方公里200多人;西部高原地区人口稀少,每平方公里不足10人。

至于中国人口的构成情况,大体如下图所示的比例(%)。

按性别分

按城乡分

按年龄分

 

男性

女性

城镇

 乡村

 

14岁以下

15-64岁

65岁以上

51.65%

48.5%

37.7%

 62.3% 

 

22.5%

70.4%

7.1%


人口增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国总人口为54167万人。由于社会安定、生产发展、医疗卫生条件改善,以及对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和缺乏经验,致使人口迅速增长,到1969年已达80671万人。面对严重的人口问题,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使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到2001年,已下降到13.38‰。目前,中国已基本实现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

    按照2001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2001-2005年),中国人口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不超过9‰,2005年全国人口控制在13.3亿以内。到2010年,中国人口总数将控制在14亿以内。


计划生育  

    中国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推行。中国实行的计划生育,采取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结合的办法。国家指导表现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的政策法规和宏观人口发展计划,并为所有夫妇提供生殖保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群众自愿是指孕龄夫妇在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指导下,根据其年龄、健康、工作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负责任地、有计划地安排怀孕和生育,并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

    中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在农村地区,确有困难的夫妇间隔几年以后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在少数民族地区,根据各个民族自己的意愿和该民族的人口、资源、经济、文化和习俗等具体情况有着不同的规定:一般可以生育两个孩子,有的地方可以生育三个孩子,对人口过少的少数民族则不限制生育子女的数量。

    中国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正在逐渐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同时,计划生育还使中国妇女摆脱了婚后频繁生育和繁重的家庭负担,提高了母婴健康水平。


五十六个民族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由56个民族组成。由于汉族人口众多(占全国总人口的91.6%),习惯上把其余55个民族统称为少数民族。55个少数民族中,100万人口以上的有壮、满、回、苗、维吾尔、彝、土家、蒙古、藏、布依、侗、瑶、朝鲜、白、哈尼、黎、哈萨克、傣18个民族,其中壮族人口最多,达1800万人;10万至100万人口的有畲、傈僳、仡佬、拉祜、东乡、佤、水、纳西、羌、土、锡伯、仫佬、柯尔克孜、达斡尔、景颇15个民族;不足1万至10万人口的有撒拉、布朗、毛南、塔吉克、普米、阿昌、怒、鄂温克、京、基诺、德昂、乌孜别克、俄罗斯、裕固、保安、门巴、鄂伦春、独龙、塔塔尔、赫哲、高山(不含台湾省高山族人口)、珞巴22个民族,其中珞巴族人口最少,不足3000人。

    汉族分布在全国各地,主要聚居在黄河、长江、珠江三大流域的中下游和东北平原。55个少数民族虽然人口少,但分布的地区却很广,约占全国总面积的64.3%,主要分布在东北、华北、西北、西南的边疆地区。云南省居住着20多个民族,是中国民族成分最多的一个省份。由于历史上多次的民族迁徙、屯田、移民以及朝代更迭等原因,中国各民族的分布形成了又杂居又聚居、互相交错居住的状况。这种局面,为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广泛交流,以及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客观条件。


民族区域自治  

    实现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是中国政府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根据这个原则,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即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另外,国家还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民族大学(学院)、民族干部学校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央政府在财力和物力上给予民族自治地方积极支援,以促进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1984年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具体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的基本法律。现在,全国已建立了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以及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此外,还建有1300多个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的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以及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都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同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包括: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主地安排使用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


语言文字  

    汉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汉语是当今中国的通用语言,也是国际上的通用语言之一。一般外国人常有的印象是汉字多得无数,其实常用汉字并不算多,据现代书报用字的统计,3000个左右的汉字已经占了书面文字出现频率的99%。在55个少数民族中,除了回、满两个民族通用汉语外,其他53个民族都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有文字的民族有21个,共使用27种文字。现在,在以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都各自采用本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本民族的语言授课。


生活习俗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自然环境、社会条件、经济水平的差异,中国各民族在饮食、服饰等方面形成了各自独特的风俗习惯。在饮食方面,汉族以米、面为主,喜食蔬菜、豆类、肉、鱼及蛋类,非常注重烹调技术;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和乌孜别克族喜欢吃烤羊肉串、抓饭和馕;蒙古族以牛羊肉及奶食为主,喜饮奶茶;朝鲜族爱吃打糕、冷面和泡菜;藏族爱吃糌粑和喝酥油茶;黎族、京族、傣族、布朗族和哈尼族爱嚼槟榔。在服饰方面,满族妇女爱穿"旗袍",蒙古族习惯穿蒙古袍和马靴;藏族爱穿藏袍、系腰带,穿长靴;彝族、苗族、瑶族妇女爱穿百褶裙,佩戴金银制的饰品;维吾尔族爱戴四楞绣花小帽;朝鲜族爱穿素白衣服,有"白衣民族"之称。

节日  

    中国法定节日有:新年(1月1日),全国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新年),全国放假三天;国际劳动妇女节(3月8日);植树节(3月12日);国际劳动节(5月1日),全国放假三天;中国青年节(5月4日);国际儿童节(6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8月1日);教师节(9月10日);国庆节(10月1日),全国放假三天。

    中国重大的传统节日有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此外,各少数民族也都保留着自己的传统节日,诸如傣族的泼水节、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彝族的火把节、瑶族的达努节、白族的三月街、壮族的歌圩、藏族的藏历年和望果节、苗族的跳花节等等。

    春节 春节是中国人一年中的第一个传统佳节。过去,春节被称为"新年",因为按照中国历史上一直沿用的农历,这天是正月初一,为新一年的开头。1911年辛亥革命后,中国采用公历纪年,农历新年便改称"春节"(大约在公历1月下旬到2月中旬之间)。春节时,家家贴春联、贴年画、装饰居室。春节前一夜叫"除夕",是家庭团聚的重要时刻,全家人欢聚一起,吃一顿丰盛的"年夜饭";许多人通宵不眠,称"守岁"。次日,大家便开始到亲朋好友家里"拜年",相互问候,祝愿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春节期间,传统的文娱活动以狮子舞、龙灯舞、划旱船、踩高跷最为普遍。

    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为元宵节,亦称"灯节",这是春节后的第一个月圆之夜。过元宵节,有吃元宵和观灯的习俗。元宵以糯米粉为皮,内裹果料糖馅,圆形,是"团圆"的象征。元宵节观灯始于公元一世纪,沿至当代仍在各地盛行。每到元宵节之夜,许多城市举办灯会,展出各种彩灯,造型新奇,千姿百态;在农村,则举行文娱活动,如放焰火、踩高跷、耍龙灯、扭秧歌、荡秋千等。

    清明节 4月5日前后为清明节。清明节原是祭祀祖先的节日,而如今更多的是在这一天开展祭扫烈士陵墓、悼念先烈的活动。清明时分,天气转暖,草木复萌,人们常常结伴到郊外踏青、放风筝、欣赏春光,所以清明节有时也被称做"踏青节"。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是端午节。一般认为,它是为纪念古代爱国诗人屈原而产生的。屈原(约公元前340-前278年)是战国时期楚国人,他因自己的政治理想无法实现,又无力挽救楚国的灭亡,当秦国灭楚后,五月初五抱石投汩罗江自沉;江边群众得知,便纷纷驾舟打捞屈原尸体。从此,每年这一天,人们都在江河上划龙舟,以示悼念;同时,还用竹筒装米投入江河祭祀他。直到今日,民间还保留着端午节吃粽子(用竹叶或苇叶包裹糯米做成)和举行划龙舟竞渡活动等习俗。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为中秋节。八月十五居秋季之中,故名"中秋"。在古代,每逢中秋人们就用精制的糕饼祭奉月神;祭奉之后,全家人分吃,表示合家团圆欢聚。这种风俗,一直流传到今天。


宗教信仰  

    中国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国家,信教者有一亿多人。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在中国都有传播;此外,还有中国固有的宗教--道教,以及萨满教、东正教、东巴教等。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塔尔、乌孜别克、塔吉克、东乡、撒拉、保安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藏、蒙古、珞巴、门巴、土、裕固族信仰藏传佛教(也称"喇嘛教");傣、布朗、德昂族信仰小乘佛教;苗、瑶、彝等民族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汉族中有些人信仰佛教,也有部分人信仰基督教、天主教和道教。

    佛教大约在公元一世纪前后传入中国,公元四世纪后开始广为流传,逐渐成为中国影响最大的宗教。藏传佛教属于中国佛教的一支,主要流传于西藏和内蒙古等地。现在,全国共有佛教寺庙1.3万余座。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大约在七世纪中叶。到了元代,伊斯兰教兴盛起来。现在,全国共有清真寺3万余座。天主教自公元七世纪起逐渐传入中国;基督教(新教)于十九世纪初传入中国。现在,全国共有天主教堂、会所4600余座,基督教堂1.2万座、简易活动场所(聚会点)2.5万余处。道教形成于公元二世纪,奉春秋时期的道家老子为教祖,以其《道德经》为主要经典。现在,全国共有道教宫观1500多座。

关闭窗口